2018年7月22日 星期日

活動度-穩定、控制-運動表現

訓練原則


訓練上,我很著重這一個階層,必須先有「活動度」再來才是「穩定、控制」-最後 會有「運動表現」。這不管在肌力的鍛鍊、跑步的訓練或是其他的專項運動操作都是如此。

不管在影片、線上或線下教學中,很常聽到當學生或是客戶在某項動作練習,出現不穩晃動甚至在動作中身體都已經失去該有的位置時,指導者給予學生或客戶的建議就是多做多練習你就會了,那是因為你對動作還不熟練的緣故,不用擔心的。(指導上我也犯過相同的錯誤)

然而,事實真的是如此嗎?!這必須要有前題假設的,那就是你的活動度是沒有問題的,那剩下的的確是多做練習跟鍛鍊,讓動作上可以更正確,使肌肉記憶更加強烈,以致於不用透過外在輔助或教練指導,你都能單獨操作。

只要沒有這個上述的前題假設,那在你的練習鍛鍊中,可能出現很大程度的代償作用(該做事的不做事,不該做事的拼命做,來達到你要完成的動作),勢必受傷風險就會增加,表現上也會出現很大的瓶頸。

所以,當看到學生或客戶的動作上有出現狀況時,怎麼能不調整或檢測,只是給個多做練習就可以做好的話來呢?

如果,一個學生或客戶在接受訓練的過程中,受了傷,我自己認為不能把責任推給學生或客戶,說因為你沒有把動作做確實,責任應該是由指導者或教練來承擔,原因是你沒事先就看出來風險因子的存在。再者,如果真的不幸受傷了,不能丟一句多休息先讓它康復就好,必須提供協助,因為畢竟學生跟客戶他們付了錢聘雇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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